3月25日,聊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建民,副主任朱加云、李志华、王建鹏、杨广平,秘书长王立民出席会议。副市长何宪卓、市政协副主席张金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富彬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聊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根据代表法规定和《聊城市各级人大代表向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的要求,每名省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向选举单位报告一次履职情况。本次常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刘东昌、刘培国、祁学兰、刘成强、肖陶恩、宛斌、陈少春、马廷方、张树杰等9名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郭建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举行了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书面印发了《聊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述法评议实施方案》和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全市节水灌溉情况的视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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