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学函〔2021〕4号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 号)文件精神,现公布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见附件)。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我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扩大和挪用。我厅将加大对违规招生的处罚力度,对超计划招生的学校进行严肃查处,并视学校违规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调减下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取消专升本招生资格的相应处理。 附件: 山东省2021年专升本招生计划表.pdf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