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将至,聊城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当前防灾减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四类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本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防汛方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洪涝(台风)方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聊城黄河河务局负责聊城境内黄河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通、住建、教育和体育、农业和农村等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据了解,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将根据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主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特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不留盲区、不落死角。并确保6月10日前完成此次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工作奠定基础。 |